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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陽光電費率 改浮動競標決
資料來源:
中時電子報(2011/1/29)

太陽光電適用費率的遊戲規則大改變!今年簽約的太陽光電廠商,採取競標方式,未來業者適用費率將是浮動式。同時,民國100年度的太陽光電公告費率,每度收購7.3297元至10.3185元之間,較去年費率平均降幅約3成。能源局表示,公告費率是競標時所採用的底價。

另外,由於去年太陽光電申請爆量,讓行政院相當緊張,希望有總量管制,因此,經濟部次長黃重球表示,今年總量管制量在70百萬瓦(MW),不過會優先撥10MW申設量,給予家庭用戶的10千瓦(KW)以下申請量,基於鼓勵性質,無需參與競標。換言之,能源局今年最多只給業者申設60MW,這些申設量通通要參加競標。

由於昨日再生能源審定會確定結論,因此經濟部昨晚緊急召開記者會說明,為了避免先前簽約日改為完工日的風波再起,黃重球表示,去年底之前與台電簽約的太陽光電業者,但目前尚未完工者,只要能在今年5月底以前完工,就可以適用今年公告的費率,來不及者,就要適用競價後出爐的費率。

而12月17日前與台電簽約的業者,只要如期在今年2月28日前完工,就適用去年度費率,5月底前完工,則適用今年度費率。

黃重球進一步說,第一期競標開放容量為15MW,預計會在今年4月底之前完成競標開標作業程序。

至於太陽光電競標機制,主要是以今年公告的費率做為底價,廠商自行提出折扣率,黃重球舉例,打98折或99折方式進行報價,折扣率高者優先得標。

今年度的再生能源費率也拍板定案,依舊是以5.25%的折現率,做為業者合理利潤,換算下來,僅有太陽光電與地熱能的費率,較去年減少,屋頂型的太陽光電,每度收購從10.3185元~7.9701元,裝置容量愈大、收購金額愈小,地面型太陽光電,不分級距統一每度收購7.3297元。

值得注意的是,由於新加入競標機制,因此「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」也跟著調整,能源局解釋,過去是先經過能源局認定、併聯,最後是簽約,未來則是先到台電併聯、競標取得申設量、能源局核發同意備案文件、台電簽約。

另外,經濟部今年鼓勵風力發電,今年推廣目標量為100MW,只是風力發電採取先到先審,無需競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