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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種電 經濟部專案補貼
資料來源: 中央社 (2011/2/1)

經濟部常務次長黃重球今天向林邊及佳冬地區地主表示,屏東縣養水種電計畫將以專案補貼購電差價。

屏東縣長曹啟鴻在八八水災災區林邊鄉和佳冬鄉,利用無法養殖的養殖池及蓮霧園推動太陽光電能源,稱為養水種電政策。

去年,已有163戶農漁戶與5家光電廠商簽約,並以去年的躉購費率每度新台幣12.9722元計算,農戶除了可以得到每個月約2萬元的光電設施維護費外,還能得到光電廠商賣電給台灣電力公司所得的6%至8%。

然而,政府政策轉彎,除了將購電基準日從簽約日改為完工日外,今年度也將躉購費率下降為每度7.33元到10.32元,此舉引起屏東縣政府、已簽約光電廠商及農戶的反彈。

黃重球、曹啟鴻、民進黨立委潘孟安、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、台電屏東營業處長黃肇祥等人,今天出席莫拉克重災區養水種電說明會,聽取林邊、佳冬提供土地作為太陽能發電設施鄉民的意見,最後由黃重球做成結論。

黃重球表示,林邊及佳冬地區去年已與光電廠商簽約的災民,發電的躉購費率仍以原簽約的每度12.9722元計算災民的收益,但台灣電力公司以新訂躉購費率每度7.33元向光電廠商買電,中間差價部分,將由政府補貼廠商。

到底要補貼廠商多少?黃重球說,將與已簽約的光電廠商協議,2月15日前將決定補貼方案,同時確定有哪些廠商願意繼續執行,不願繼續執行的廠商,由台電接手。

黃重球表示,專案處理屏東災區的光電躉購費率,是因為林邊和佳冬災區的太陽能光電架設比一般地區要困難。